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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对各职能部门、病区、科室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

发布时间:2011/7/18 9:49:52 次浏览 分类:行风建设

我院对各职能部门、病区、科室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

(本网讯)7月初,根据上级关于廉洁从医的有关规定,院党委与医院各职能部门、病区、科室签订廉洁从医承诺书,本次签订的承诺内容如下:一、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,切实做到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、廉洁行医; 二、不以介绍病人入院、检查、手术、治疗为理由而收取红包; 三、不收受药品、医用设备、医用耗材等生产、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、回扣或提成;四、不私自为药品经销单位或个人代开、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店购药; 五、不为药品生产、经销单位登记、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; 六、不擅自收费、不合理收费或巧立名目乱收费;七、不以介绍、转诊患者为由收取“介绍费”、“转诊费”; 八、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“以物代药”; 九、不擅自接受新药临床观察及新药推广并收取“观察费”、“推广费”。

(立标  水根)